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9日電)香港蘋果日報多年前刊登報導,指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主席向心及其妻子龔青為「共諜」,向心夫婦其後控告蘋果日報誹謗,香港高等法院昨天裁定蘋果日報誹謗罪成,須賠償港幣150萬元(新台幣600萬元)兼付訟費。
綜合本地報章今天的報導,2019年,蘋果日報在網上及報章發布了10篇報導,指向心夫婦從事間諜活動。同年,向心夫婦向高院提訴,指相關報導屬誹謗並追討賠償。
據報導,向心夫婦原先起訴的對象有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The Age Company Pty Ltd、Fairfax Media Publications Pty Ltd、Nine Network Australia Pty Ltd及王立強,後來與羅偉光達成和解,最後只起訴前兩者。
案件前年審結,高院法官昨天宣判兩家蘋果公司敗訴,裁定報導內容屬誹謗,下令兩家公司賠償合共150萬元兼付訟費。
法官在判決中表示,兩家蘋果公司無法證明文章的指控屬實,沒有嘗試核實指控,沒有給予原告解釋機會,也沒有轉載原告否認指控的聲明,因此裁定文章內容構成誹謗。
由於兩家蘋果公司已經解散,審訊為缺席聆訊,僅以書面抗辯。
根據網上資料,2019年兩家蘋果公司刊登向心夫婦為「共諜」的報導後,兩人在台灣捲入了共諜案,被禁離境,但由於罪證不足,兩人其後被改控洗錢罪,經一審及二審均判無罪。2023年,台灣檢察官撤銷兩人的出境限制。
向心夫婦原先起訴的被告王立強,自稱曾是中國間諜,於2019年4月持旅遊簽證進入澳洲後,向澳洲方面自首並尋求政治庇護,其後聲稱向心夫婦是中國間諜。(編輯:張淑伶)1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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