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馬文君因不滿作家顏擇雅在臉書發文,指其曾說過「刪光台灣潛艦預算,是向世界宣示和平的決心!等真的要開戰再編預算!」等言論,認為遭惡意抹黑與曲解,提告顏擇雅求償250萬元並要求刪文、刊登勝訴啟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原告馬文君全部敗訴,顏擇雅免賠、免刪文,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顏擇雅今日在臉書發文狠酸:「感謝馬文君對我的抬舉,給我這個機會。」顏擇雅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馬文君的小編很擅長寫混淆視聽的貼文,昨日一篇發文,大多數媒體都不會上當,但就是會有媒體照抄,再加上無腦標題,造成大眾認知錯誤。部分民眾看到標題,還以為馬文君近日有什麼「潛艦案」獲得不起訴,但實際上近日有什麼「潛艦案」獲得不起訴的根本不是她,而是吳子嘉、徐巧芯等人;馬文君自己的「潛艦案」,根本還在審理中。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不過,顏擇雅表示:「馬文君的臉書有一件事故意避開不寫,就是她最近還真的有一件『潛艦案』被宣判,也就是她認定我損害她名譽,向我求償250萬元,台北地院在8/12判下來了,她敗訴。」台北地院昨日上午公告判決書,馬文君主張自己從未說過要「刪光預算」或「等開戰再編」。認為顏擇雅抹黑、曲解其發言,並煽動罷免,導致網友對她產生負面評價,嚴重侵害她的名譽權,並違反《刑法》誹謗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要求顏擇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250萬元、刪除臉書上的貼文,並負擔費用讓她在三大報刊登勝訴判決摘要3天。顏擇雅則主張此為可受公評之事,當時也有多家新聞媒體報導馬文君將20億預算「全數刪除,待有作戰需求再編」的新聞。根據立法院會議紀錄與影片,馬文君確實曾說過相關言論。法院判決指出,公眾人物與公共議題受監督,言論自由應獲保障,且被告有進行合理查證,非惡意捏造。顏擇雅的貼文雖然在細節、用語解讀上與馬文君本人的真意可能有所出入,但主要核心事實並未脫離現實,不能要求評論者的文字必須與原文分毫不差。法院認為,顏擇雅貼文的目的在於喚起民眾對公共事務的關注與討論,無法認定她是基於重大過失、輕率或單純為了貶低馬文君名譽而發言。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馬文君的求償與處分請求均無理由,裁定馬文君敗訴。顏擇雅也在臉書文中表示,罵馬文君的人那麼多,她根本不是罵最兇的。至今都沒罵過馬「共諜」、「中共同路人」那些,竟然會被她挑為被告。「她若沒挑上我,我怎有機會告贏?所以還是要感謝馬文君對我的抬舉,給我這個機會。」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