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包含增訂被害人個人資料保護規定,強化訴訟文書去識別化及身分資訊隱匿;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以新北校園割喉案為例指出,民事訴訟過程中,被害學生楊承勳的父親其住家、工作地點等資訊竟遭揭露,要求司法院3個月內提出被害人個資、安全保護規範,以及被害影響陳述陪同、支持機制,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表示可以。吳宗憲關切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權益,強調被害人進入司法程序後,應獲得「安全、被聽見、被尊重」3項保障,不應只是訴訟旁觀者;所謂安全,除人身安全,也應避免二次傷害;被聽見,則是法官有義務聆聽並回應被害人的經歷及痛苦;被尊重,則是法院應透過判決說明是否採納被害人意見,以及採納或不採納的理由。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吳宗憲以新北校園割喉案為例指出,被害學生楊承勳的父親曾公開表示,訴訟過程中住家、工作地點等資訊都遭揭露,導致失去兒子的父親還要擔心加害者是否會找上門。他質疑,家暴、性侵、跟騷及組織犯罪被害人遭報復風險可能比國民法官更高,但受到的保障卻不夠,應思考透過分卷、隱匿個資等方式強化保護,應要隱匿後才能讓律師閱卷。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坦言,此案確實是疏失將會改進。此外,吳宗憲也點名土城毒駕撞警案、台南殺兩名警案及馬來西亞女大生遭姦殺害案,指出家屬一次次進入法院、重述親人遭殺害的過程,本身就可能形成折磨。他認為,被害人陳述到一半情緒崩潰能否暫停、有安全疑慮能否遠距等,皆應建立完整制度。吳宗憲要求司法院在3個月內提出兩項措施,包括完整的被害人及訴訟參與人個資、安全保護規範,以及被害影響陳述的陪同、支持機制。高金枝當場表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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