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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母將男嬰推落11樓慘死 殺人罪改「產後殺子」輕判原因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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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夏姓女子前年11月凌晨在房間產下一名足月男嬰,因和男嬰的生父爭吵,一氣之下竟將剛出生、活產的兒子,以毛毯包裹放置在11樓房間窗框,推落墜落社區花圃致死,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起訴,夏女辯護人則主張觸犯的是刑度較低的「生母殺嬰罪」,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今天宣判,認為其孤立無援、負債千萬,甫生產20分鐘極度害怕、無助,因「不得已之事由」犯下此案,改依「產後殺子罪」(生母殺嬰)判4年6月,可上訴。檢警調查,夏女和莊姓男子交往,先在2023年9月生下長女,2人後來在2024年3月分手,不過當時夏女已經懷孕,並在前年11月28日凌晨3點多,在太平區住處11樓的房間內產下足月的男嬰,不料卻和莊男爭吵,一氣之下,以毛毯包裹有生命跡象的男嬰,先放置在11樓房間窗框,再將男嬰向外推落,墜落社區花圃不治,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起訴。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夏女父母離異,與母親、繼父又長期疏離,案發時無法尋求原生家庭協助,雖與乾父母同住,但寄人籬下,且乾父母不喜歡前男友莊男,使她不敢吐露懷孕實情,甚至在產後大出血被發現時,仍佯稱是月經血崩,可見其社會支持極度匱乏。此外,夏女除要獨力撫養幼女外,更背負了乾爸以其名義開公司而產生的1000多萬債務,且被前男友莊男欺騙作保,恐面臨上百萬的連帶車貸債務,經濟條件已陷入絕境,確實無力負擔男嬰的扶養照護義務。再者,夏女案發時年僅22歲,甫經歷獨自生產的劇痛與大出血,身體極度虛弱且身心處於混亂恐懼中,認為是在上述極度害怕、無助的不得已事由下,於甫生產後20分鐘內失慮犯案,符合刑法第27條第1項「不得已之事由」的要件。台中地院因此變更起訴法條,由檢方起訴的刑法第271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變更為刑法274條第1項的「產後殺子罪」(生母殺嬰),判刑4年6月,可上訴。☆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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