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東巨城購物中心驚傳男店員偷拍女客人更衣。(資料照/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市一名吳姓男子在遠東巨城購物中心某服飾專櫃當店員,竟趁女客人進試衣間更衣時,拿2支手機從隔簾下方偷拍,被女客人當場抓包,移送法辦。全案由新竹地院簡易判決,法官審酌吳男沒和女客人達成調解,依吳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在遠東巨城購物中心B1商場某服飾專櫃擔任店員,去年9月22日18時13分許,吳男見一名女客人拿著衣物走進試衣間,竟蹲在試衣間外,拿手機從隔簾下方向內偷拍女客人換衣服,被女客人發現,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將吳男持有地的兩支手機查扣,吳男被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起訴。
全案經新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吳男為滿足私慾偷拍,不僅影響女客人的身心,還損害專櫃的品牌形象,犯行非常不應該,審酌吳男犯後坦承犯行,大學畢業、經濟免持等情況,依他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另考量吳男沒有和被害人達成調解,不給予緩刑。可上訴。
此外,吳男的律師辯稱遭查扣的兩支手機中,其中一隻是公司的公共手機,並非犯罪工具,沒有必要沒收。然而法官指出,吳男在警詢中坦承使用2支手機拍攝性影像,並表示他從2支手機中刪除性影像,因而為避免性影像刪除後再被還原的可能,2支手機都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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