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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溝蓋翻起釀女童摔傷 新北工務局罰社區6萬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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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泰山區一名家長指控,16日凌晨她帶120公分高的女兒回家時,行經某社區側門,女兒只是正常行走,不料水溝蓋像蹺蹺板一樣翻起,女兒踩空掉落,兩隻腳都有擦傷。新北市工務局今(20)日表示,事發位置屬於社區基地範圍內供公眾使用的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應由社區依法負責維護管理;社區未善盡維護責任,導致民眾通行受傷,今依《建築法》裁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將連續處罰。當事女孩的家長在「我是泰山人」臉書社團發文敘述事件經過,強調自己並非要索賠或看到誰被處罰,只是「公共安全不能等出事才處理」,事發地點附近有幼兒園,若是更小的孩子掉落、撞到頭部,後不堪設想,因此發文訴求問題徹底改善。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工務局說,此案於8月19日下午獲報後,即派員前往現場會勘,經調閱該建築物使用執照竣工圖並現場勘查,確認該處水溝及周邊鋪面位於社區基地內,屬於社區基地範圍內供公眾使用的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應由社區依法負責維護管理,當場要求社區圍設警示,並要求管委會限期修繕。工務局表示,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及管理人應善盡維護管理責任,此案除裁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外,逾期未改善將連續處罰,依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工務局補充,今年元旦起推動「新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執行計畫」,補助項目包括供公眾通行鋪面修繕、防火巷、防火間隔地面修繕及外牆面修繕,符合資格的社區管理組織可於10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資料申請,並須於11月30日前施作完成後再提出修繕完成相關資料以利撥款,補助金額為社區實際支出費用的二分之一,依補助項目不同,每案補助上限自4萬元至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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