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台灣安徽同鄉會李姓秘書長被控受中國安徽省台辦指示,招待地方幹部等赴中旅遊,宣傳支持特定總統候選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反滲透法等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同案被起訴的台北市安徽同鄉會宋姓理事長則獲判無罪。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於民國113年1月13日投票,李男及宋女112年受安徽省台辦處長「繆劍」指示,招攬國民黨萬華區黨部幹部、北市南港區某里長、萬華區某里長等24人,參與台辦策畫的落地招待旅遊。
北檢調查,此行程於112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舉辦,參加人員只要自付來回機票、行程首日住宿費新台幣1萬6830元,其餘餐飲、住宿及交通等費用約3萬3000餘元,由安徽省台辦全額資助,做為影響投票意向對價。
112年10月29日出發當天,李男等人以「徽常皖美愛鄉之旅團」名義,帶著成員抵達安徽,並由「繆劍」安排於合肥市、六安市、淮北市等地遊覽,並安排安徽省台辦人員、當地官員陪同,包括六安市委員會統戰部副部長「鍾鳴」等人。
李男等人及「繆劍」於多場午宴、晚宴安排台辦人員上台致詞,發表「兩岸一家親」、「常往常來、消弭誤會」、「堅持一個中國、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預」等言論。
李男於112年10月31日用餐時,向團員表達「希望台灣明年可以變天、變成國民黨可以交流」、「為了兩岸和平發展,大家要支持侯友宜」等言論。
檢察官依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李男、宋女;受招攬而參與此行的24名人員,因查無確切證據顯示主觀上認知旅遊招待與支持特定候選人間有對價關係,檢方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編輯:張國政)1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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