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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兒死亡變凶宅!母編「有蛇、淹水」要退租 遭房東識破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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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一名張姓婦人2025年間向黃姓房東承租房屋,未料入住僅數月,其子便在屋內輕生身亡。張婦事後不僅未如實告知,甚至編造「淹水滑倒、屋內有蛇」等藉口企圖退租並拒繳租金。然而房東事後經鄰居通知才驚覺愛屋已成「凶宅」,憤而向法院提告求償350萬元。嘉義地院審理後,判決張婦須賠償房東房屋價值減損及欠繳租金,共計107萬3,731元,全案仍可上訴。

租約簽3年頻欠租 愛屋驚變凶宅

根據判決指出,張婦去年6月與黃姓房東簽訂為期3年的租賃契約,租期自2025年7月起至2028年6月止,當時聲稱承租目的是要作為扶輪社的開會場所。然而,張婦自承租後的次月(8月)起便頻繁延遲繳納租金,到了10月份更是直接開始欠繳。

令房東錯愕的是,承租的第3個月,張婦的兒子不幸在租屋處內輕生。事後張婦不僅刻意隱瞞死訊,還透過Line傳送訊息,向房東誆稱「前陣子因屋淹水滑倒受傷,又有蛇跑進屋內,非常驚嚇」為由表示要搬離,並要求以押金抵銷租金。直到鄰居主動告知,房東才驚覺房屋已成了凶宅,氣炸向張婦求償交易價值減損與欠租共計350萬元。

辯稱已清空無租賃合意,專業鑑定成判賠關鍵

案經審理,張婦對兒子在屋內輕生一事並無意見,但他辯稱屋內的物品都已經清空,雙方在實質上已經沒有租賃的合意,且房屋價值減損應該要經過客觀的鑑定。

經嘉義地院法官審理後,委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進行鑑定,確認該建物因發生輕生事故,導致交易價值減損了91萬1,731元。此外,法官指出,張婦並未依約於2個月前提前通知解約,亦未完成點交返還,因此雙方的租賃契約依然存續。法院最終認定張婦應負起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並補足欠繳之租金,判處張婦應給付房東共107萬3,7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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