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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變殺人!他抄瓦斯桶、熱水壺砸死友人 國民法官判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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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溪州鄉去年7月發生駭人凶殺案,52歲高姓男子與陳姓友人爆口角,隨手抄起熱水壺及瓦斯桶瘋狂猛砸陳男頭部與身體,陳男顱骨、顏面骨粉碎性骨折,送醫傷重不治。高男犯後逃離現場,落網後始終否認動手。案經彰化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今天(20日)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10月,全案可上訴。根據起訴內容,2025年7月8日上午,高男與陳男等人在鄭姓友人位於溪州鄉住處聚會,聊到一半爆發激烈爭執。高男盛怒拿起屋內熱水壺及瓦斯桶,接連攻擊陳男頭部與身體多處,陳男當場血流不止倒地。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檢方相驗發現,陳男頭皮、額部及眼部多處撕裂、挫傷,右眼眶、下顎骨、鼻竇及顱骨等處骨折,另有多根肋骨與手指骨折,其中顱骨、顏面骨及下頷骨呈粉碎性骨折,最終因中樞神經性休克、急性呼吸衰竭死亡。據了解,死者與高男都是社會邊緣人,平時常在友人家聚會,當時爆發激烈爭執,高男不顧多年情誼,先後以熱水壺及瓦斯桶猛擊陳男臉部及頭部,隨後逃離現場。警方循線逮捕,高男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沒有打死人。不過,檢方根據現場跡證、傷勢鑑定及目擊證人說法,認定高男持重物猛攻人體要害,具有殺人故意,因此提起公訴。國民法庭審酌,高男僅因口角便對多年友人痛下殺手,手段極為殘暴,且犯後毫無悔意、未與家屬達成和解,最終依殺人罪判刑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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