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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秀離婚協議可討1億?律師4點分析: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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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和前夫趙建銘的婚變風波近日引發外界熱議,趙建銘昨深夜從越南回國後公布離婚協議書,暗指陳幸妤已違反第8條保密條款,應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對此律師林智群提出4點分析,坦言陳幸妤的Google評論「有點危險」,但他也強調,就算是成立違約,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判賠1億元,並指趙建銘把離婚協議發給大家,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趙建銘在機場剛下飛機就狂發聲明書,要大家看離婚協議第8條。他對此提出4點分析。其一,他認為關鍵字是「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這個就是類似結果犯的概念,就是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還不夠,還要有侵害產生,才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其二,那陳幸妤的Google評論、後來受訪,有沒有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侵害呢?林智群認為「有點危險」,特別是那個Google評論,談到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成立「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要件,至於有沒有讓趙建銘因此「隱私權」受到損害?還是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的事情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其三,就算是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判賠1億元的,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其四,趙建銘把離婚協議這樣發給大家,大家本來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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