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某國中排球老師拿藤條打學生屁股遭判刑。(AI協作圖/記者唐詠絮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某國中一名黃姓排球指導老師,為求球隊表現,開學時即與學生「約法三章」,明言動作未達標準就要處罰,一名球員因未達要求,遭其持藤條打屁股十餘下,造成挫傷,家長得知後憤而提告。雖黃師辯稱處罰僅為警惕、無傷害意圖,遭法官依違反兒少法及傷害等罪,判處拘役30日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案發生於今年2月7日上午,黃師在校內指導該生進行排球訓練時,因不滿其中一名學生的表現,持藤條打屁股約10幾次,造成學生挫傷。
該生返家後向家人告知此事,家屬認為此舉已非合理管教,憤而向警方報案,黃師到案後坦承處罰,「事前已告知未達標準會受罰」,無意傷害學生身體。
法官表示,老師在面對少年表現未達預期,本應以理性、平和方式協助精進球技,而非以體罰手段解決,未與學生及其家人達成和解,判拘役30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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