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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票被攔竟狠推站務員落軌!「險遭列車輾斃」 台中男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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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39歲陳姓男子去年闖入台鐵五權車站月台,因未購票遭站務員攔查,竟爆發衝突將站務員猛推落軌,對方重摔造成多處骨折,險遭進站列車輾斃,台中地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陳男5年徒刑,並施以監護3年,可上訴。案發於2025年10月6日下午3點多,陳男背著黑色背包進入五權車站月台,張姓站務員發現他疑似無票搭車,上前查票並詢問,雙方隨即發生口角,當時現場還有清潔人員見狀上前勸阻,沒想到陳男情緒突然升高,先往後退,接著又突然衝向張姓站務員。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監視器畫面顯示,陳男以雙手及身體猛力推撞張員,張員猝不及防,整個人失去重心,從月台邊緣重摔落入鐵軌,呈現「大字型」倒臥軌道,更驚險的是,當時已有列車接近,張員若無法及時脫離軌道,後果恐不堪設想。張員遭推落後受傷送醫,經診斷有多處閉鎖性及粉碎性骨折,檢方認為,陳男明知月台下方就是鐵軌,且當時列車即將進站,仍以全身力氣將人推落,足以預見對方可能遭列車撞擊死亡,因此認定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起訴。面對指控,陳男一度喊冤,最後才承認「確實有推他」,但辯稱自己當時太緊張、害怕繼續爭執,沒有想殺人的意思,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在人來人往的月台上,明知將人推落鐵軌可能造成死亡,仍出手猛推,對死亡結果已有預見並放任發生,考量相關情節判處有期徒刑5年,另施以監護3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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