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衍生立委集體收賄案,其中現任苗栗縣立委陳超明於一審判刑7年8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宣判,獲判無罪。陳超明隨即發表聲明,指這是「遲來的正義,真相終得大白」,並感謝二審法院合議庭能夠秉持客觀、中立之立場,嚴守證據法則,釐清法律適用之界線。陳超明聲明指出,自此案起訴以來,他始終堅信清白。一審法院在缺乏直接證據之情況下,以自我推論的方式判處他有罪,此判決結果曾令他深感錯愕與遺憾。如今二審法院得以撥雲見日,確認核心法律事實,不僅還他清白,亦捍衛了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陳並說明,表示此案所涉及100萬元,自始至終均為依法公開申報之政治獻金,絕非貪污對價。一審判決將此政治獻金認定為賄款,在法律邏輯與經驗法則上均存在重大瑕疵,且檢察官於庭訊中亦曾承認此案並無貪污對價之直接證據,二審無罪判決正是導正此一法律適用錯誤的必然結果。陳指出,此案卷證資料已明確顯示,他起初即明確拒絕召開相關公聽會,他沒有出席也沒有派員出席,僅基於人情,撥打了一通不到3分鐘的電話,請經濟部派員參與該學術界主辦之會議;且法院審理中,經濟部官員亦作證他從未過問或施壓爭議案件。他認為選民服務之界線,不應被無限上綱。再者,陳表示,此案歷經檢調單位長達數年之監聽,所有客觀監聽譯文均足以證明,他與案件相關人從未謀面,亦無任何直接聯絡。在缺乏直接證據之下,司法審判不應容許以推測或擬制之方式羅織罪名。二審法院堅守「無罪推定」與「嚴格證明法則」,拒絕了政治力影響司法或將司法作為打擊異己工具之企圖。最後,陳超明表示,他遭遇沉重冤屈與不平等待遇,但苗栗鄉親仍然抱以支持讓他當選第11屆立法委員。今日的無罪判決,證明了台灣的司法仍有捍衛人權、堅守法治的良心與勇氣,也證明超明無愧苗栗鄉親的支持。他將放下過去的委屈,秉持從政初衷,繼續為苗栗鄉親奮鬥,為國家的法治與進步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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