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為了傳宗接代被過繼,老母親終於找回親生兒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婦人阿月年輕時與男子阿維交往生下一名男嬰阿豪,沒想到因阿維是家中獨子,當時妻子阿蘭(均化名)又沒有生下男嗣,家族基於傳宗接代觀念,竟將男嬰登記為阿蘭的兒子。數十年後,阿月已年逾70歲,盼晚年能與親生兒子相認,並希望未來有人扶養、料理後事,便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
一段身世被塵封數十年
根據判決,阿月主張,她當年與阿維是情侶關係,兩人育有兒子阿豪,但阿維後來與阿蘭結婚。由於阿維是家中獨子,加上家中長輩十分重視傳宗接代,而阿蘭當時又沒有兒子,因此阿維及母親便將阿豪登記為阿蘭所生,讓家族得以延續香火。
歲月流逝後,阿維及家中長輩陸續過世,阿月如今已屆70多歲,開始希望找回與親生兒子的母子關係,也希望晚年能由親生兒子扶養,百年後有人替她處理後事、祭祀,同時涉及未來財產繼承等身分權利,因此決定透過司法程序還原真相。
DNA鑑定揭開身世真相
阿月為此提出公立醫院親子鑑定報告,結果顯示,經25組體染色體分析,確認她與阿豪具有母子血緣關係,母子確定率高達99.999999%,已足以在實務上證實阿月就是阿豪的生母。
阿豪到庭後也沒有否認,坦承自己確實是阿月親生兒子,小時候因為阿蘭沒有子嗣,父親與祖母才將他「過繼」給阿蘭,當時一家人甚至長期共同生活,直到父親過世後仍住在一起。阿蘭則未在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面答辯。
戶籍身分不能取代血緣真相
法院認為,父母與子女間的身分關係,不僅影響親子雙方的身分,也涉及扶養義務、繼承權等法律關係;若戶籍登記與實際身分不符,當事人有必要透過法院確認,才能進一步向戶政機關辦理更正。
本案戶籍資料原本仍記載阿蘭為阿豪的生母,但DNA鑑定已證明阿月才是真正生母,加上阿豪本人也承認身世,兩名被告對鑑定結果均未提出爭執,法院因此認定阿月與阿豪間確實具有母子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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