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呂晏慈苗栗21日電)立法院會今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擬制遺產依遺產總額比例計算遺產稅額。財政部表示,正研擬相關子法規,將督導各地區國稅局積極規劃後續稽徵作業。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即擬制遺產,按其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遺產稅額。
修正案明定,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

財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此次修法是為了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維護繼承人及受遺贈人財產權及租稅公平,並便利遺贈稅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稅款及確保稅捐徵起。
財政部表示,為利徵納依循,目前正研擬修正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等子法規,修訂相關申報書表及線上申辦系統等,並督導各地區國稅局積極規劃後續稽徵作業,並將於總統公布修正條文後加強宣導,以利各界充分瞭解。(編輯:楊蘭軒)1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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