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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公司代付款项及费用偿还 李健聪促厘清是否免S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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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取自李健聪脸书)

(吉隆坡21日讯)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李健聪促请财政部及关税局进一步厘清,劳务派遣公司的代付款项及费用偿还项目,是否也享有豁免缴纳8%销售及服务税(SST),以解除业界疑惑。

他感谢财政部与关税局顺应民意,撤回早前要求派遣公司除了管理费,也须就员工公积金、社险、失业保险及人力资源发展机构缴纳金等项目征收8%销售与服务税的做法。

他今日发文告说,在与业者交流后得知,关税局志期6月9日的《就业服务指南》第4版,曾要求派遣公司就员工相关成本缴纳SST。

他说,这项宣布令业界震惊,因为若上述项目都需征收SST,每名派遣员工每月可能额外产生数百令吉税务成本;若一家企业聘用300名派遣或合约员工,每月SST甚至可高达50万令吉以上。

“许多跨国企业都使用派遣服务,这项措施若真的落实,其不确定性势必影响企业信心。”

李健聪指出,在有关交流会后,他已于7月30日以“财政部之友”身分,要求财政部取消这项不合理措施,随后获得更正。

他说,最新说明显示,关税局针对员工就业服务管理费征收服务税一事解释,就业服务仅针对就业服务费或管理费征收服务税;其他属于费用偿还性质的成本与开销,则不征收服务税。

促说明定义及界线

不过,李健聪说,尽管这项说明有助业界了解部分收费的处理方式,但公告只明确提到代付款项,并没有清楚说明费用偿还的税务待遇。

“我促请关税局进一步说明两者之间的定义和界线,并明确列出哪些聘用员工时涉及的相关费用属于应税项目、哪些属于非应税的按实转付成本 ,以及费用偿还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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