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錢先拿、債不認」行得通? 妻領光亡夫退休金再拋棄繼承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时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錢先拿、債不認」行得通?妻子領光亡夫退休金再拋棄繼承,法院判決確認繼承權仍然存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錢先拿、債不認」行得通?妻子領光亡夫退休金再拋棄繼承,法院判決確認繼承權仍然存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字級設定:

一名女子的丈夫過世後,她先向勞保局申請領走近20萬元勞工退休金,事後卻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企圖避免承擔丈夫生前債務。債權人發現後提起訴訟,法院審理認定,女子既已積極受領遺產,等同以行動表示接受繼承,後續再聲請拋棄繼承已不生效力,判決確認她對亡夫遺產的繼承權仍然存在。

夫留下46萬債務 妻領退休金再拋棄繼承

根據判決,女子小盈的丈夫阿麟(均化名)生前積欠銀行債務,原債權經轉讓後由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取得。阿麟曾聲請更生,法院認可後原本應依計畫繳款,但民國105年12月後即未再繳納,至死亡時仍有46萬3944元債務尚未清償。

阿麟於民國107年死亡後,身為配偶的小盈隨後向勞保局申請領取丈夫的勞工退休金,獲核發19萬6732元。沒想到領到退休金後,小盈又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並經法院裁定准予備查。

領錢後才說「不要繼承」 債權人告上法院

債權人認為,小盈既然已先領取阿麟死亡後留下的勞工退休金,顯然已接受繼承、行使繼承權,之後才聲請拋棄繼承,不能一方面取得遺產,另一方面又透過拋棄繼承規避債務,因此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張女的繼承權仍然存在。

領取勞工退休金 就是「行使繼承權」

法院認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應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取一次退休金;由於退休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勞工死亡後,帳戶累積的本金及收益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取,性質上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

法院指出,繼承人雖然依法可以拋棄繼承,但如果在繼承開始時已經承認繼承、行使相關權利,之後才主張拋棄,等同以「先取得權利、再免除義務」的方式處理,不僅可能損害被繼承人的債權人,也會造成法律關係不確定,因此並非法律所允許。

先領19萬退休金 再拋棄繼承不生效

小盈在阿麟死亡後不到1個月,就主動申請領取19萬6732元勞工退休金,法院認為,這已是積極受領遺產的行為,足以證明她具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意思。至於小盈後來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雖然法院當時曾准予備查,但這類拋棄繼承事件屬於非訟程序,法院原則上僅進行形式審查。

法院認定,若日後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對拋棄繼承的法律效力產生爭議,仍可透過訴訟由法院進行實體判斷。因此,法院認為,小盈既已透過領取退休金行使繼承權,後續聲請拋棄繼承即不生效力,判決確認她對亡夫的繼承權存在。

離婚證人沒到場也算數? 女方想翻案喊「婚姻仍存在」 懷孕人妻與已婚男激戰 小王囂張嗆:判下來我也不會給你錢 抱養女戶籍「直接報成親生」 父死後冒出繼承爭議 #拋棄 #繼承 #債權 #配偶 #退休金 【樂齡專屬》農曆七月避暑去!精選全台5大銀髮族友善海生館】 無障礙輕鬆納涼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