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賦予學校針對行動載具進行輔導、管理或限制使用的法律依據。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大教師工會今(22)日發聯合聲明,肯定修法關注學生身心健康,但質疑教育部在手機管理上僅授權學校,卻未提供完整配套,恐造成「一校一制」,增加第一線教師處理手機保管、查驗及親師溝通的壓力,呼籲教育部儘速訂定全國一致的行動載具管理基本原則。台教產理事長郭彥成說,校園手機管理爭議多年未解,教育部雖曾於2025年研擬相關管理原則草案,希望建立全國一致的基本框架,但政策至今尚未正式上路。如今透過修法授權各校自行管理,若中央未訂定明確規範,任由各校各自訂定辦法,恐形成「一校一制」,讓第一線教師處理手機保管及查驗時,承受更大的親師溝通壓力。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郭彥成說,9大工會提出3項訴求,首先要求教育部儘速發布全國一致規範,負起中央主管機關政策責任,訂定各校可以共同依循的行動載具管理基本原則;其次應建立完整配套,涵蓋使用管理、例外需求、違規處置到後續救濟等執行細節,並明確規範保管流程與申訴管道。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說,全國一致規範仍應保留合理的校本彈性,中央先劃定清楚底線及大原則,再讓各校依學生年齡層與學校規模調整細節,而不是直接交由各校「各憑本事」。學生健康與校園秩序值得守護,但教育部也應承擔政策責任,避免第一線教師承受政策落差產生的衝突與壓力。教育部2025年曾研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規劃建立行動載具管理基本框架;此次「學校衛生法」修法則進一步提供法律依據,學校可依學生年齡、學習階段及校園實際需要,對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或行為進行輔導、管理或限制使用。聯合聲明由台灣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及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等9個工會共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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