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民眾前往台灣菸酒公司三重營業所,欲依多年慣例購置一箱酒精作為居家清潔之用,未料遭服務人員以「未攜帶身分證實名登錄」為由拒絕販售。在疫情早已遠去的今天,購買一箱看似尋常的民物資,卻要面臨如同管制藥品、甚至比買菸買酒更嚴格的身分查驗。這不僅令大眾滿腹怨氣,更暴露出公權力與國營事業在執行行政管理時,對人民「資訊隱私權」與個資保護原則的傲慢與漠視。 平心而論,菸酒公司基層人員的「依法辦事」並非毫無依據。 根據財政部訂定之《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9條,凡單次購買「5公升以上」的高濃度未變性酒精,業者確實必須核對身分並登記用途《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9條。這項法規的初衷,是為了防止酒精被私自流供製成假酒危害健康,或是被用於非法製造爆裂物。然而,一箱12瓶、每瓶0.5公升的酒精,總量達6公升,便已悄悄跨過了5公升的法定門檻。民眾每年前往購買一次,僅出於家庭日常清潔需求。在毫無預警與政策宣導的前提下,突然被要求強制實名登錄,自然會讓不知情的消費者產生「買菸酒不用實名制,為何洗房子用的酒精要交出身分證」的強烈剝奪感。 更深層的核心問題,在於這項管理手段是否牴觸了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基本精神。在個資外洩、電信詐騙頻傳的當代社會,民眾對於在非必要場合交付身分證件極為敏感。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這便是國際通稱的「比例原則」與「資料最小化原則(Data Minimization)」。對照此原則,菸酒公司強制登記民眾身分證字號與詳細個資的做法,顯然存有巨大爭議。 行政機關為了防範極少數人可能製造假酒的「防弊目的」,進而對所有購買一箱酒精的普通老百姓進行無差別的實名登錄,這真的符合「必要範圍」嗎?當民眾只是為了「兌水清潔」,其身分證字號、姓名與地址就必須留在業者的系統裡備查兩年,這種行政管理上的「便利」,是否已經實質侵害了人民的資訊自主權?更令人憂心的是,公家機關與國營事業的個資防火牆,近年來屢屢爆出資安漏洞。外界不禁要嚴肅質疑:台灣菸酒公司是否具備足夠的資安防護能力,能確保這龐大的民間實名制資料庫絕不外洩?當成千上萬名單純買酒精清潔的良善國民,被迫在櫃檯留下身分證字號,這些敏感資訊一旦因為系統漏洞或內部管理疏失而流向詐騙集團,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與財產損失,誰來買單?台酒公司與財政部難道能負起完全的賠償責任嗎? 「酒精管理」有其社會安全的考量,但「個資隱私」是現代法治社會的防線,公權力不能將「依法行政」當作無限擴大蒐集人民個資的擋箭牌。 既然防弊的目標是追蹤流向,主管機關必須評估個資威脅較低的替代方案。 例如:僅當場核對證件而不留存字號、或是以載具、電子發票等去識別化的方式進行總量統計。為此,向財政部與國營會提出具體的改革建議如后:一、全面檢討《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的執行現況,針對一般民眾「箱購居家清潔酒精」與「工業/製酒用途」進行分流管理。二、由數位發展部會同第三方專家,對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各營業所的個資登錄系統進行全面的資安健檢與隱私衝擊評估(PIA),並對外公布報告。三、修正現行僵化的實名制法令,全面引入數位身分驗證或去識別化的防弊替代方案,在追求行政防弊的同時,必須兼顧《個資法》的最小化原則。政府與國營事業的管理,不應只有冰冷的法條與僵化的拒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修補,完全迴避了最核心的法治本質。別讓原本利民的日常民生消費,成了公權力侵犯個資的惡劣示範。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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