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市環保局簡姓司機去年酒後悶死5歲孩子,今年4月被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在基隆看守所收容期間,竟涉嫌寄恐嚇信威脅前妻。受譴責後轉監至台北看守所,家屬聲請保護令已獲准。未料,簡男近期再次寄出恐嚇信,家屬質疑看守所未落實審核。台北看守所表示,將提高簡男信件審查強度,杜絕再次發生。台北看守所表示,經內部調查得知,簡姓收容人是以寄信給朋友的方式隱匿寄件對象,規避檢查,除了嚴厲譴責之外,也將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函送地檢署偵辦追究其刑責;其行為也以違反羈押法相關規定,將全面提高簡男寄信審查強度,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該案緣起於,原任職於基隆市環保局的簡姓男子因與妻子常為生活瑣事與小孩監護權歸屬等事起口角,去年竟趁著照顧小孩時,將5歲的兒子用枕頭悶死。基隆地院國民法庭4月審理後,認為簡男手段殘忍,罪大惡極,但考量簡男因長期經濟爭執累積壓力無法紓解等情狀,判處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簡男卻於今年6月,從基隆看守所寄信恐嚇前妻及其家屬,表示「只要我出來,就滅你們全族」,嚇得前妻家人趕緊報案,並向所方反應此事。當時基隆看守所回應,監所書信檢查作業均依「羈押法」第66條規定落實執行;當中明定,為保障收容人秘密通訊自由,監所人員對被告書信「以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品為原則」,除非被告符合法定事由(如曾有妨害秩序、危害安全行為),否則依法不能逐字閱讀其信件內容。而簡男已經移往台北看守所關押,已通報該所,簡男違規、違法情形。但被害者家屬今日又再次出面控訴,再次收到簡男的恐嚇信,信中以「農曆7月到了那些也不會饒妳」、「老天爺會收妳」、「免得夜路走多了,碰到不應該看到的東西」等言語,對家人進行精神施壓與恫嚇;質疑監所書件管制形同虛設,讓家屬持續活在二次傷害與恐懼之中。家屬也指出,目前已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不排除第二次對簡男提告。據悉,簡男此次寄出的內容,並無直接強烈的攻擊性的言語,且向看管人員佯稱是要寄給朋友,才讓他有機可乘,寄出信件。☆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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