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24日报道,IBK企业银行中国法人发生了一起规模超800亿韩元(约合3.89亿元)的重大金融事故。银行方面坚称系“外部人员诈骗”所致,但亦有指责认为,银行松懈的内控体系助长了损失规模。
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议员申东旭24日从金融监督院和银行方面取得的资料显示,IBK中国分行法人沈钟勋(SIM JONG HOON)与非银行金融机构A公司签署协议,向借款人发放非面对面贷款。
根据协议,A公司委托线上贷款平台B公司负责借款人招募及本息回收等具体操作;贷款资金由企业银行提供,借款人偿还的本息则先归集至B公司指定账户,再由企业银行定期结算划转。
然而,B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擅自变更还款路径,将本应转入企业银行的借款人还款资金挪作他用,并伪造电子交易数据,制造还款正常的假象。由于资金被截留,借款人被系统标记为逾期,信用记录受损,企业银行亦未能如期收回贷款本息。
银行方面在回应议员室质询时表示,他们每天都在核对本息偿还明细与实际入账金额。然而,银行方面又称,实际是在今年6月24日因结算款未到账且借款人投诉增多后才首次意识到问题,这一说法前后矛盾,令其内控的有效性备受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3至4月间,已有5家中国金融机构先后中止了与B公司的业务合作,但企业银行未能及时捕捉这些风险信号,错失了早期预警时机。
申东旭还指出,韩国监管当局的应对也颇为消极。据报道,韩国金融监督院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仅进行了内部报告、传播事故案例、确认事故金额变动等工作,并未对企业银行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确认、要求补充提交资料,或启动书面调查和现场检查。
金融监督院表示,计划在损失金额补偿等事故处理结束后,待企业银行提交结案报告时,再对事故处理的妥当性进行检查。
申东旭表示:“企业银行一边直接发放贷款,一边却将本息回收交给外部平台,等到800亿韩元级事故爆发后才建立直接还款系统。除了法人内控松懈,金融监督院只会等待结案报告,其事后监管也是严重的问题。”
IBK企业银行已于上月15日正式对外披露此次金融事故,初步估算涉案规模为833.76亿韩元。截至目前,银行尚未公布最终的涉案总额、已追回款项及预期损失等具体数据,相关核算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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