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涉嫌利用親友詐領助理費、收受海運、船務業者提供助理人力等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今晨諭知陳雪生以200萬元交保。針對此事,翁曉玲今(25日)嗆檢調為何不在第一時間調查,選在選前製造煙霧彈,批評這是「綠色恐怖」。律師黃帝穎表示,有兩大法務事實可以打臉翁曉玲,翁曉玲亂嗆檢調簡直就是「翁狂人」。黃帝穎指出,翁曉玲今更對檢調「打擊犯罪」的時間點大噴政治口水,怒嗆檢調選在選前製造煙霧彈,宛如「翁狂人」,但此案可在兩大法律實務上打臉翁曉玲「法盲」。黃帝穎解釋,依據刑事訴訟法,交保是替代羈押的強制處分,在法律要件上是被告罪嫌重大,也就是目前認定陳雪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黃帝穎表示,檢調兵分35路搜索陳雪生國會辦公室等處所,代表檢方蒐證嚴謹才能說服法院裁准數十張搜索票,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聲請搜索,程序上由法院裁准。黃強調,在司法實務上,檢方偵辦立委通常列為矚目案件,檢察官必然嚴謹偵辦及蒐證,才可能說服法院裁准搜索票。檢察官與法官全年無休,打擊犯罪沒有假期。黃帝穎指出,翁曉玲怒嗆檢調選在選前製造煙霧彈,擺明是「將選舉當成司法假期」,而台灣每二年選舉一次,談到翁曉玲言下之意是政客犯罪有特權?司法永遠不用打擊犯罪?黃帝穎直言:「翁曉玲對法院裁准搜索的嚴謹法律程序法盲瞎扯選舉!翁上人在砍弱勢預算後又亂嗆檢調,已如翁狂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