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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董事會通過 千金股升降單位5元降為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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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仁凱台北25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召開董事會,通過修正營業細則,針對股價新台幣1000元以上的千金股,升降單位由現行5元改為1元。

證交所表示,該案仍有待陳報主管機關,至於上路時間預計明(116)年7月。

證交所表示,此舉是因應近年高價股數量及交易比重增加之市場發展趨勢,希望提升高價股價格連續性,以及價格形成效率,增加投資人下單價格彈性並降低交易成本,同時有助縮小整股與零股市場價差,提升整體市場交易效率。

另外,為強化對投資人違約管理措施的執行彈性,證交所今天董事會也通過調整對投資人違約結案後的委託預收機制。

原本舊制為投資人再次違約與前次違約時間在1年內者,全體證券商自接獲證交所每日上午8時30分有關該投資人之結案公告日起3個月內,受理其首日交易起連續10個營業日之委託須預收。

考量證券市場交易熱絡及國際政經情勢引發劇烈震盪,新制對投資人違約結案後之委託預收機制調整為首次違約5年內,於得交易後,首日交易至其第10個交易日須預收。第2次含以上違約5年內,於得交易後,首日交易至其第30個交易日須預收。另外營業細則等也改採原則性訂定,細節規範另通函訂之,以配合證券市場情況機動調整。

證交所董事會今天還通過「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修正草案。考量實務需求及發行人風險,將控管發行權證額度之合格自有資本淨額百分比以9折計,以降低發行數,另將申請自行註銷後,權證發行單位不得低於初次發行單位之比例,自10%升至15%,價內20%含以上者則維持現行10%規定。(編輯:楊凱翔)1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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