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崔国萁8月25日纽约报道】35岁纽约华裔男子邓永亮(Yongliang Deng,音译)因参与银行欺诈,购买房屋用于非法种植大麻,于本周一(24日)在缅因州班戈市(Bangor)的联邦地方法院被判处五年缓刑。因他已服刑一天,因此还被判处服刑期满。
根据法庭记录,2021年1月,邓永亮向该案的一名共同被告、布碌仑华男梁元通(Yuantong “Tony” Liang,音译)提供了其个人信息和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文件。梁元通利用邓的信息,向缅因州一家银行申请并获得了171200元的住宅抵押贷款,用于购买位于埃丁顿(Eddington)的一处房产。
邓永亮在申请贷款时谎称将入住该房产并将其作为主要居所,从而获得了这笔贷款。但在接受联邦探员问询时,邓承认埃丁顿房产实际上是一处已出租的投资性房产,他本人从未居住过,该房产实际上被用于非法种植大麻。
而邓永亮本人及与该串谋案相关的任何房产,均未获得缅因州大麻政策办公室颁发的许可证。该案东窗事发后,邓已于今年1月21日承认犯有串谋银行欺诈罪。
在本周一的量刑宣判上,法官伍德科克(John Woodcock)判处邓永亮监禁期满,即已服刑一天,随后进行为期五年的监管释放。
同时,法官还要求邓永亮必须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作为赔偿。如果邓出售该房产,他必须偿还银行剩余的贷款。
作为认罪协议的一部分,邓永亮被指控的一项银行欺诈罪和一项向联邦执法人员作虚假陈述罪的指控被撤销。据法官表示,邓永亮并未参与大麻生意,判决也体现了这一点,因此获轻判。

缅因州警方近来不断查获将住宅改成大麻种植屋案件。(Somerset County Sheriff's Office)
在过去三年,联邦执法部门对缅因州各地的非法大麻种植设施进行了严厉打击。邓永亮是少数因涉嫌参与这些非法种植屋而面临刑事指控的人之一。
据悉,邓永亮是在即将入伍报到的前几天被捕。在法庭上,他表示自己真心地后悔所做的一切,“今天,承担责任是我感受到的最大解脱。我向上帝发誓,吸取了这次教训后,我一定会循规蹈矩。”法官伍德科克则说道:“看来你已吸取了惨痛的教训。”
根据最新的评估,埃丁顿的这栋房子价值略低于30.7万元。伍德科克法官担心如果邓能以远高于贷款额的价格出售这栋房子,他将从犯罪中获利。
但邓永亮的律师尼克松(James Nixon)表示,即使邓真的卖掉了房子,也很难卖到接近这个价格。法官则指出:“你(邓永亮)拥有的这处房产是当地社区的一块伤疤,你对此负有责任。”
该案的另一名共同被告、布碌仑华男梁元通亦已承认策划了一起阴谋,从缅因州的两家银行骗取贷款,用于购买位于巴克斯波特(Bucksport)、埃丁顿和迦南(Canaan)的房产。但梁元通的量刑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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