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委會(圖/記者陳冠宇攝)
記者陳冠宇/綜合報導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26)日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不過陸配身份是否能順利登記,引發關注。陸委會最新回應表示,原陸籍人士交除籍證明10年之後才能參選,但參選資格將由選務機關認定。
李貞秀表示,「竹北,是我堅定的選擇,2022年,我曾經寫下對竹北的期待。2026年,我準備好了要來勇敢承擔」。不過,她2025年3月前往中國大陸放棄當地戶籍,是否具有參選資格引發討論。
面對媒體詢問,陸委會以書面方式回應稱,原陸籍人士要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才能參選公職。
但是,陸委會並未直接說明李貞秀能否參選,只表示「至於李女士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將由選務機關依法做成認定」。
此前,李貞秀今年2月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身份,前往陸委會提交除籍證明書,主張其大陸戶籍早在1993年4月26日嫁入台灣後已將湖南省衡南縣戶籍註銷。然而,陸委會指該文件的格式有疑慮,僅採認2025年3月繳回時間。
在相關部會對李貞秀立委身份發動抵制之際,她因相關直播言論風波遭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開除黨籍,於2026年4月13日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任期僅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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