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志彬(左)涉犯131項罪名,今年8月迎來第三波審判。(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葉品辰/台中報導
「淫魔教練」松志彬遭控在擔任台中某國小棒球隊教練期間,因為涉嫌性侵多名男童,先被依90罪分別判處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後來又因性侵22名男童部分被判處19年徒刑。除了性侵學童外,檢方又查出松志彬還對多名球員施暴,包括持球棒毆打、踹腹部、丟球及捏腹部等,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其中11罪成立,合併應執行1年4月;另有部分案件因告訴已逾6個月法定期間,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回顧案情,松志彬自2018年10月起擔任台中某國小棒球隊教練,直到去(2025)年10月止,共對隊數十名學童犯下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性影像等惡行,檢警獲報火速展開調查,第一波先依對32名學童強制猥褻、強制性交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90罪起訴,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90罪各判處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隨後檢警又針對松志彬涉性侵22名男童部分第二波起訴,台中地院今年6月判處19年徒刑。

▲松志彬罪行累累,遭社會局公布全名。(圖/ETtoday資料照)
然而松志彬的惡行還不只於此,檢警再度深入調查,發現他擔任球隊教練期間,不僅性侵球員,還經常因為球員表現不如預期或情緒因素,對年幼球員施以肢體暴力,其中有男童遭他以球棒打頭、打臀部,也有人被棒球丟中腳部、腹部或手部,甚至遭徒手捏腹部造成瘀青。
法院審理時,松志彬對這些傷害犯行均坦承不諱。判決認定,其中一名男童曾在2024年10月於國小教室遭松志彬捏腹部至瘀青,同年參加金龍盃時又在東英棒球場遭球棒毆打臀部;另一名男童則曾在台東比賽期間遭松志彬掌摑。
另外,還有男童指控,自己比賽時即使戴著頭盔,仍遭松志彬持球棒敲打頭部,練習失誤時則被拿球丟腳、腹部或手部;也有男童在住校期間,因晚上7點左右還沒洗澡,遭松志彬踹擊腹部附近,甚至晨操時被水桶丟向後背。
法院認為,松志彬身為國小棒球隊教練,本應愛護、照顧年幼球員的身心健康,卻因情緒或球員表現不如預期而施以暴力,造成孩童身體受傷,也留下心理陰影,行為相當可議。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審酌犯罪動機、手段、傷勢程度及各罪時間差距等情狀,11罪分別量刑後,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然而,其中部分案件屬告訴乃論的傷害罪,相關家長或被害男童在知悉加害人身分後,直到超過6個月才提出告訴,因此欠缺合法告訴要件,法院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目前松志彬遭檢方起訴的案件合計131罪、涉及53名受害學童,後續刑責仍須待各案審理、判決確定後,再依法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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