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潘姓男子租廠房謊稱要碎木養蚯蚓,卻暗中堆放104桶有毒易燃事業廢棄物,房東因欠租提告才揭發,潘男辯稱鑰匙交人後不知情,台中高分院認定說詞矛盾,且案發至今已近5年,仍未清理現場,空言賠償不足以減刑,近日駁回上訴,維持2年徒刑。經查,潘男2021年8月間以每月6萬6000元租下台中市清水區一處廠房,向房東表示用途是養蚯蚓,沒想到承租後竟從不明處所載來大批廢棄物,趁夜間陸續搬進廠內,包含104桶有毒、易燃性事業廢棄物,還有塑膠廢料、粉狀物及營建廢棄物,數量相當驚人。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更諷刺的是,潘男只繳了第一個月租金後就拒絕付租,房東追討不成只好提起民事訴訟,官司勝訴後,2022年12月5日會同法院及警方到場強制執行、準備點交廠房,才赫然發現廠內早已堆滿大量廢棄物,案件由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偵辦後,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台中地院依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罪判處2年徒刑。潘男不服上訴,改口稱廠房原本是要和游姓友人合夥養蚯蚓,自己因遭通緝逃亡,早已把鑰匙交給游男使用,並聲稱願意負擔清除費用,希望改判無罪或從輕量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廠房實際上是由潘男單獨承租,潘男直到游男死亡後才提出由對方使用廠房,前後說詞矛盾,與一般常理不符,且案件發生至今已近5年,廠內廢棄物仍未清除,不足以作為減刑理由,一審量刑並無不當,近日駁回潘男上訴,維持2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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