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減輕不孕夫妻接受試管嬰兒療程的經濟負擔,國民健康署今(27日)宣布「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方案」再加碼,自9月1日起提高第2、3次療程補助額度,每次最高增加5萬元,其中妻未滿40歲者,第2、3次療程每次最高補助將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40歲至未滿45歲者,也由8萬元提高至13萬元。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胡怡君表示,新制自9月1日起提出申請者適用。妻未滿40歲者,每胎第2、3次療程最高補助15萬元;40歲至未滿45歲者,每胎第2、3次療程最高補助13萬元,希望降低多次接受療程的經濟壓力,避免不孕夫妻因首次療程未成功就放棄生育。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國健署自2021年7月1日起推動「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方案」,將補助對象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妻未滿45歲、且夫妻至少一方具有我國國籍的不孕夫妻;2025年11月1日再推出3.0方案,依妻子年齡及申請次數提高補助額度,若有意願再生下一胎,補助次數及額度還可重新起算。根據國健署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超過7.2萬對夫妻接受試管嬰兒補助,累計補助金額達89億元,協助超過3.1萬對夫妻迎接3.6萬名新生兒,其中1802名為第2胎、6名為第3胎。值得注意的是,3.0方案上路後,申請第2胎以上的比例已有明顯增加。國健署統計,3.0方案申請案件中,第2胎以上占11.0%,相較2.0方案的4.1%大幅增加,顯示提高第2胎補助額度,並讓補助次數重新起算,確實有助於不孕夫妻在生下第一胎後,再規劃下一胎。國健署長沈靜芬指出,試管嬰兒療程包括取卵、受精、胚胎培養及植入等過程,並非每次都能順利成功,部分夫妻必須歷經多次療程才能成功懷孕。考量實際治療需求,此次因此進一步提高第2、3次療程補助,針對完成取卵、形成胚胎並進行植入的療程,提供更充分的經濟支持。沈靜芬也提醒,補助雖可降低經濟負擔,但年齡仍是影響生育力的重要因素。有生育規劃的夫妻應把握時機,若有規律且未避孕的性生活,女性未滿35歲經過1年仍未懷孕,或35歲以上經過6個月仍未懷孕,建議及早就醫接受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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