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橋頭地檢署辦公大樓今天上午驚傳墜樓案件。(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奕靖、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46歲的陳姓女子今(27)日上午到橋頭地檢署辦理業務時,突然從3樓墜落橋檢辦公大樓中庭,送醫搶救宣告不治;據了解,陳女曾因提供郵局帳戶和提款卡給詐騙集團,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併科罰金1萬元,陳女今日就是在執行科辦理易科罰金時,突然發生墜樓,詳細原因仍有待檢警調查釐清。
陳女是今日上午10時許在前夫的陪同下,到橋檢執行科辦理易科罰金的業務,前夫對於陳女墜樓原因也不清楚,整個人明顯受到驚嚇,當場崩潰。
警方初步了解,陳女和前夫辦理業務的前後,雙方並未發生任何爭吵或異狀,也沒有與其他人發生爭吵或互動,警方也初步排除外力介入。
根據法院的判決,陳女是在去年10月間,提供郵局帳戶及提款卡給不知名的林先生(詐騙集團),她供稱與林先生是在抖音上認識1天,林先生說自己銀行帳戶被鎖,自己想要匯錢給陳女,所以需要陳女的帳戶,陳女不疑有他,將帳戶和提款卡提供給林先生。
後來詐團利用陳女的帳戶,共對3人進行網購詐騙,不法獲利約13萬元,3名被害人於是向陳女求償,陳女也被檢察官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法院在今年5月,依洗錢幫助犯判處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1萬元,得易科罰金,也就是說陳女必須繳納13萬元才能免除牢獄之災,不料卻在今天繳納罰金時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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