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留21元退藥遭判刑,律師怒批大砲打小鳥。(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一名沈姓護理師任職於公家醫院,因陸續把8名病患未服用、應辦理退藥的藥物留下遭檢舉,檢方查扣到2包藥、17粒藥物共價值21元,最終嘉義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她2月徒刑,緩刑2年。律師鄧湘全認為,有超商店員「75元愛之味燕麥奶拿鐵」案在前,如今又有這樣的事,直批「用大砲打小鳥」,浪費司法資源。
鄧湘全律師在臉書發文指出,醫院病患拒服藥品或取消醫令等給藥退藥問題,若涉及金額僅有21元,應由內部管理考核懲處,不需要勞駕司法處理,「當司法面臨這種無謂提告,為何不拿出『合於人性的法律理論』來解決問題?真的沒必要耗費這麼多司法資源。」
先前曾有一案,是一名徐姓女超商店員,114年5月17日凌晨4時許,因連續值班、身心疲憊,在監視器下泡了一杯75元燕麥奶拿鐵飲用,後續不慎忘記結帳。店長發現後立刻報警,依業務侵占罪提起告訴,法官一審判有期徒刑3月;二審時,法官考量被告因工作超時、精神不濟才導致一時疏忽,認定無非法侵占意圖,逆轉改判無罪確定。
鄧湘全直言,媒體曾大肆報導此案,這場關乎人性的判決「言猶在耳,檢察官就忘了嗎?」因為檢察官其實可以不起訴處分,他不理解為何要堅持起訴,「司法過勞,自己沒有責任嗎?」有法官無奈地向他傾訴,檢察官這種用大砲打小鳥、浪費司法資源的行徑,讓審判實務上常常出現這種案例,「司法人員怎麼說服社會大眾案件負荷過重、司法過勞的問題呢?」
他質疑,台灣的檢察官或法官們到現在大部份還是採取「偷一元也是偷」的觀念判案。這就是他常講的,未受啟蒙及沒有將心比的態度來處理案件,法律道理好像講得很有樣子,其實是沒有人性的起訴與判決,這就是台灣司法常見的現象,「不能成為法律職人,也請成為一位很好的法律工匠,千萬不要連法律技術員都不如,法律人共勉之。」
高中妹遭繼父性侵崩潰「今天再犧牲一次!」 忍辱留套揭惡行 男離世留土地!親友全拋棄、國產署拒接 「無人敢要」結局曝 男子闖三重校園墜樓亡!警揭孤苦身世:戶籍竟寄戶政所 #護理師 #業務侵占罪 #司法過勞 #退藥 #律師 【樂齡專屬》農曆七月避暑去!精選全台5大銀髮族友善海生館】 無障礙輕鬆納涼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