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日前召開記者會,指北市一名女童因母親從事援交,導致其被男客性猥褻,市府過了240天未將女童安置,近期更發生自傷的行為。許淑華今(28日)在專案報告質詢此事時一度激動哽咽,問蔣萬安能否接受這樣的說法?為什麼要二度傷害該名女童?蔣萬安說,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情他感到非常心痛跟不捨;他強調,兒少保護絕對是優先考量,在制度上面如果可以做得更完善,也一定持續地精進。
許淑華說,去年12月30日通報到今年8月,整整240天,台北市政府沒有做妥善的安置,社會局一開始的說法是未符合安置標準,結果新聞曝光後馬上火速安置。對此,蔣萬安說,去年底接獲通報後,即刻跨局處介入、進行安全計劃的保護措施。
許淑華追問,過去240天不符合標準,新聞出來後就符合?蔣萬安說,這不是事實,這240天中有超過700次的各項訪視、面談等,現在是因為8月份開始,事件的發展有新的危險因素,包括家庭、鄰居等,各方拉扯讓孩子有自傷的行為,所以要啟動重新評估。
許淑華表示,市府回應她,這次緊急安置是因為開了記者會、有輿論壓力,「我聽到這個答案非常震驚,什麼叫輿論壓力?決定這孩子要不要被保護,不是處境,是有沒有開記者會?」
許淑華指出,社會局說是依照中央的SDM標準評估,先前未達標準所以沒有安置;記者會召開後,市府就安置,這中間SDM哪條成立?攤開來看,有危險因素、保護能力等共13項,哪一項是可以在記者會開完後,因為輿論壓力才做安置?
蔣萬安指出,社工在第一時間專業評估建議,9大危險因子、8項都是「否」,照顧者是不是有能力提供保護部分,6項評估有4項是認為可以。許淑華說,第一線社工非常辛苦,現在SDM內容為什麼一開始都沒有,開完記者會後就有?蔣強調,社工看到7、8月事態變成各方大人角力後,對孩子造成自傷行為,必須要啟動申請保護安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到議會專案報告。(圖/記者徐文彬攝)
但許淑華質疑,女童已說她不想住在家裡,社會局長只告訴大家8個月沒有再發生性猥褻、所以處理很好,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在詢答過程中,許淑華高分貝表示,是在檢討機制有沒有出問題?不要拿社工當擋箭牌、遮羞布,社工很辛苦,機制面是不是出什麼問題?
許淑華還一度哽咽,局長這樣的講法,對孩子是不是二次傷害?推給10歲女童說她不願被安置,接著又說8個月來沒有再被任何性猥褻,孩童能接受嗎?這樣不是二次傷害嗎?社會局長姚淑文在備詢台上低聲向蔣萬安說明,「那為什麼要召開記者會?」
蔣萬安會後受訪說,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情他感到非常心痛跟不捨;他強調,兒少保護絕對是優先考量,在制度上面如果可以做得更完善,也一定持續地精進。
蔣萬安說,稍早在議場上也做了說明,在去年底,市府一接獲通報之後,包括社工與專業機構就即刻地介入,進行了安全評估,也採取了各項的專業作為。包括市府、家防中心、警察局、社會局等單位,也在這段期間持續地給予各方面的訪視、面談、輔導、課程,總共714次。那另一方面,其實社工在第一線,所做的每一次面談、每一次訪視、每一次的諮詢都是依據專業。
蔣萬安說,市府一定會持續和社工、專業的人士還有跨局處保護網的成員來守護孩子。孩子現在已經安置,也衷心希望孩子能夠安心的生活,能夠一切順利平安,市府會持續和專業的團隊和社工朋友繼續的守護孩子,持續地關心,並給予全方位的支持跟協助。

▲台北市長蔣萬安受訪。(圖/記者陳家祥攝)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