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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開車衝撞警員 新竹通緝犯再拒盤查逃逸遭警開槍射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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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間曾駕車衝撞警員而被判刑6月的男子劉瑋承,因案遭通緝卻又駕車昏睡在車道中央,見警方前往盤查竟衝撞三角錐加速逃逸,警方找到他的車持警棍破窗,他還是要開車跑掉,直到警方開槍射破輪胎,他才束手就擒,新竹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再將他判刑。法官調查,劉瑋承去年10月19日上午7點多,被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文華派出所警員發現開車停在經國路一段及民主路口車道中央,昏睡於駕駛座上,警方遂以手敲擊車窗,欲喚醒劉瑋承,令其下車接受警方盤查,並將公務安全三角錐放置於車輛前方。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劉瑋承因自身為通緝犯,突然駕車加速前行,撞倒前方三角錐後駛入人行道加速逃逸,並以此強暴方式妨害警察盤查公務。當天上午7時56分,警方發現該車停於東大路二段,乃持警棍破窗並勒令其開門,劉瑋承竟趁警方持槍對峙時駕車逃逸,經警射擊輪胎成功後,始因無法駕駛車輛而停止妨害公務行為。法官審酌劉男因通緝身分,為規避警員盤查,即駕車以強暴方式妨害警員執行職務,此舉已然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之嚴正性,所為應予譴責,且劉男前於113年間即曾駕車衝撞警員而妨害警員執行職務,經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可見其並未因前案而產生警惕作用,最後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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