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高分院改判陳男拘役45日,可易科,全案確定。(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苗栗縣陳姓男子因長期追蹤1名經營網路社群的女網紅,產生愛慕,進而私訊「想跟你生小孩、娶你」等大量訊息,甚至在多場遶境活動尾隨,時間長達近2年,女網紅不堪其擾,報警提告。一審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陳男拘役50日,台中高分院近日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45日,可易科,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陳男因女子長年經營網路社群及傳播媒體而關注、追蹤,但陳於2024年11月間,陸續在嘉義朝天宮、彰化保安宮、雲林口湖鄉的遶境活動,在現場等待女網紅並尾隨在側。
陳男持續從2023年10月起至2024年11月,在Discord、FACEBOOK Messenger及Instagram等社群軟體傳送「我還是想跟你在一起,對不起 」、「我知道妳還是喜歡我的,只是妳不敢承認,在欺騙自己」、「也還想跟妳生小孩娶妳」等大量訊息,並多次使用通訊軟體撥打電話給女網紅。
苗栗地院審認,考量陳的犯罪動機、情節,甚已至女子工作地點尾隨等侵害程度,雖已賠償女子15萬元,但他在偵查時沒有及時坦承犯行,仍持續以傳送訊息方式欲與女子聯繫,致使女子困擾,不予宣告緩刑,依違反跟騷法判拘役50日,可易科。
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撤銷改判陳拘役45日,可易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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