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霧峰一名朱姓男子日前酒後在家中情緒失控,不僅亂砸東西還手持刀械,家人不堪其擾報警處理。員警到場後,男子不但不配合,竟當場朝員警小解,行徑誇張。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朱姓男子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酒醉男持刀鬧事!警上門竟「當場小解」 依妨害公務判刑2月(圖/TVBS)事發當日,朱姓男子喝得爛醉,在家中大發酒瘋,情緒激動地四處亂砸東西,家人多次勸阻無效,只好報警求助。員警抵達現場後試圖制止男子的脫序行為,不料男子完全聽不進勸導,甚至在客廳當場朝員警小解,場面相當誇張。
對於這起事件,附近民眾紛紛表達不滿,認為男子在警察處理案件時還持續發酒瘋,實在不合理,已經影響到警察辦案。有民眾認為,員警遭到穢物噴濺,應該向男子請求精神賠償,因為這算是工傷。也有民眾主張應該從重處理,否則男子進去關沒多久又出來,很可能再度發生同樣的事情,這樣的行為已經侮辱到公權力,必須給予適當的懲罰。
朱姓男子酒醒後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拿小刀是為了整理指甲,而當場小解則是因為憋不住尿意,並非故意衝撞員警。然而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朱姓男子的行徑不僅損害公務員執勤時的尊嚴,也危及現場警員的人身安全,最終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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