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哲敏放棄上訴,希望檢方也撤回上訴,讓他儘速入獄服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及洗錢、組織犯罪等相關案件,高等法院二審將他判處有期徒刑9年8月。郭哲敏先前開庭時就說,自己已經放棄上訴,希望儘快入監服刑。高院31日再度召開延長羈押庭,他又喊話檢方撤回上訴,「不要浪費司法資源」,讓他儘快入監服刑。
郭哲敏因經營地下博弈網站「包網平臺」,以及地下匯兌洗錢,遭檢方偵辦。他在檢警2022年11月發動搜索約談前離境,最後逃亡海外遭通緝。檢警於2023年7月會同泰國官方拘提郭男,隔月將郭男押解回台。郭男返台後隨即遭到羈押禁見,檢方在2024年3月間提起公訴。
案件進入新北地院一審審理後,合議庭認定他自2018年起陸續以6家公司開發線上博弈遊戲及經營跨境線上賭博行業,再以「包網平台」串接各博弈遊戲,與境外站長合作,和東亞各國的境外玩家對賭、抽成,合計獲利1億1900餘萬美元,折合新台幣35億7900餘萬元。因此一審重判他有期徒刑11年8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案件上訴二審後,郭哲敏多次請求交保,並於今年3月間,一次繳交犯罪不法所得1億2666萬3107元,希望可以拚二審減低刑期。但此金額與一審認定犯罪所得差距極大,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雖酌減刑度,但仍重判有期徒刑9年8月,並宣告沒收7759萬餘元,追繳33億5588萬餘元。
二審宣判後,郭哲敏於高院6月間召開延押庭時,宣稱自己「我也不上訴,我已經決定要盡快去服刑」希望儘快圓滿落幕,讓他趕快去服刑,「不用每次都說怕我逃亡」、「我沒有要再交保了」。但檢方仍提出上訴,案件進入最高法院。
由於羈押期限又將屆至,高院31日再度召開延押庭。這次郭哲敏還是維持先前的態度,說希望儘快入獄服刑。他也再度喊話檢方,希望檢方撤回上訴,讓他快點入獄服刑,「不要浪費司法資源」。高院最後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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