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教育局對裁決結果表示遺憾,認為教育局並非公立學校教師的雇主,將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個教師工會今(31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台南市教育局自2025年起,以「議會決議」為由限縮教師請會務假,經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教育局的作法構成工會法所定不當勞動行為,教育局對裁決結果表示遺憾,強調將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9個教師工會指出,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自2019年起,與台南市教育局合意訂定教師工會會務公假核給原則,並沿用多年;但教育局自2025年起改變作法,同年12月再以函文要求各校不得核予會務活動公假,不僅影響工會理監事申請會務公假,也限制教師會員參與工會活動。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因此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工會表示,勞動部裁決委員會作成「2025年勞裁字第58號」裁決,認定台南市教育局的行為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要求教育局立即停止相關作法,恢復原有會務假核給原則。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郭彥成表示,教育主管機關雖然不是學校名義上的雇主,但對公立學校具有實質管理權及影響力,仍可能成為不當勞動行為法制所規範的責任主體。
郭彥成指出,勞資雙方多年形成的會務假核給方式,已成為長期運作慣例,教育局不應以行政裁量片面改變;相關作法也影響工會幹部及會員參與會務的權益,進而干預工會自主運作。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表示,既然勞動部裁決已認定教育局片面限縮會務假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教育局就應停止相關作法,撤銷要求學校全面禁止核給會務假等函文,恢復2019年協商形成的原則並啟動協商。
參與聯合聲明的9個工會,包括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及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
台南市教育局回應,對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就「2025年勞裁字第47號及第58號」案件所作裁決表示遺憾,認為裁決將教育局視為工會法上不當勞動行為責任主體,與現行公立學校教師聘任關係及地方教育行政運作體制存在落差。教育局表示,勞動部裁決並非終局結果,教育局將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審理相關法律爭點。
教育局指出,該局是基於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地位,依市議會預算審議結果及學校行政運作事項函知所屬學校,性質屬於行政監督與提醒,並非以雇主身分直接准駁個別教師的會務假。
教育局並引述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88號判決指出,公立學校教師的雇主為學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並非具有實質管理權的雇主,也不是工會法第35條所稱「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過去已有撤銷勞動部相關裁決的判例。
教育局強調,一向重視教師工會依法辦理會務及教師參與工會活動的權益,會務假應綜合工會法、教師請假規則、雙方約定及實際課務情形妥善處理,兼顧工會活動、學校正常運作及學生受教權益。
教育局表示,市議會對地方自治事項及預算進行審議監督,以及教育局依議會決議採取的行政作為,均屬地方自治運作的一環。後續將在行政訴訟中,完整說明議會監督、教育行政監督及勞動法制之間的法律關係,交由行政法院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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