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月發生多單狗隻涉襲擊人及同類死致案件後,漁護署近日加強執法,已有至少兩名狗主指愛犬遭署方帶走,並被鑑定為受管制的格鬥犬「比特鬥牛㹴」。漁護署早前回覆傳媒查詢時指,比特鬥牛㹴常見品種包括美國比特鬥牛㹴、美國斯塔福郡㹴及美國惡霸犬,並同時就此通知全港獸醫需納入需報告的犬隻中,惟相關法例條文、署方網站等一直未有列明,引來關注。
署方最新回覆《香港01》查詢解釋,法例以「種類」(type)而非品種(breed)作為規管基礎,又否認有新增的「格鬥狗隻」種類,稱上述三個狗的品種,由於具備極為相似的體型特徵,並具有密切的遺傳關聯,因此一直將牠們歸類於比特鬥牛㹴種類之下。
本港法例禁止進口、繁育、出售和無牌飼養格鬥狗隻,這些狗從何而來?
漁護署:法例以「種類」 而非品種作為規管基礎
署方指,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 167D 章),本港法例禁止進口、繁育、出售和無牌飼養格鬥狗隻。而根據《規例》的附表 1,「格鬥狗隻」包括所屬種類為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該四個種類的任何混種狗隻,法例以「種類」(type)而非品種(breed)作為規管基礎。
署方強調,在執行《規例》時,一直借鑑國際執法經驗,透過目測個別犬隻的身體特徵與外觀比例、體格結構及相關特徵判決該狗隻是否屬於格鬥狗隻種類。
截至8月30日中午,漁護署網頁仍顯示格鬥狗隻只有四種。(漁護署網頁截圖)根據現時法例,格鬥狗隻包括以下四個種類的狗隻及其任何混種狗隻:
▪️比特鬥牛㹴(常見品種包括美國比特鬥牛㹴 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美國斯塔福郡㹴 American Stafforshire Terrie、及美國惡霸犬 American Bully)
▪️日本土佐犬
▪️阿根廷杜告狗
▪️巴西非拉狗
指美國斯塔福郡㹴等具極相似體型特徵 有密切遺傳關聯 禁止入口
署方又指,美國比特鬥牛㹴、美國斯塔福郡㹴及美國惡霸犬,由於具備極為相似的體型特徵,並具有密切的遺傳關聯,因此一直將牠們歸類於比特鬥牛㹴種類之下。署方指牠們在國際間普遍視為該類別下的常見品種,故此署方並非新增「格鬥狗隻」種類,而一直以來以上品種都被視為格鬥狗隻,禁止入口和繁育。
漁護署又指,狗隻被分類為格鬥狗隻的畜養人如不認同該署的判決,可在接獲署方授權人員發出分類通知後的14日內,向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決定該狗隻是否格鬥狗隻。署方在處理相關個案時,會向畜養人說明上述程序。
▼8月30日 漁護署人員到西九文化區向巡查及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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