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陪小三墮胎後簽分手協議 4年轉49.9萬 妻提告、法院判了
中國新聞組/北京3日電 2026-09-03 10:30 ET 已婚男子與外遇女子簽下200萬元分手協議,示意圖。 (取材自法治網)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已婚張男婚外情後陪小三墮胎並簽分手補償協議。
- 重點二:四年間共轉帳49.9萬元,遭妻子提告要求返還。
- 重點三:法院認定協議違反公序良俗,判王女全額返還。
已婚張姓男子與王姓女子發展婚外情並陪同墮胎,隨後簽下200萬元人民幣的分手補償協議,四年間陸續轉帳49.9萬元(人民幣,約7.4萬美元),遭張妻陳女提告求償;河南獲嘉縣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判決,認定該協議與轉帳行為嚴重違背公序良俗,且張男無權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判決王女須全額返還49.9萬元及利息。
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指出,張男與陳女於2006年結婚,婚姻關係存續至今。2020年底張男認識王女並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2021年8月25日張男陪同王女接受終止妊娠手術,並於同年9月1日轉帳10萬元。
雙方於2022年3月31日簽署協議書,約定分手後張男每月至少支付5000元,10年內付清總計200萬元(約29.7萬美元)的補償款,用以填補王女的精神創傷、身體痛苦及營養費等。2022年8月至2025年10月期間,張男透過銀行借貸與借新還舊等方式,又陸續轉帳共計39.9萬元。
報導指出,法院審理認為,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涉案協議與轉帳均基於婚外情產生,應屬自始無效。此外,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夫妻共同所有,張男未經妻子同意或追認,單方轉帳巨大金額已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屬於無權處分共同財產,陳女有權要求全額返還。
針對王女抗辯款項係合理賠償,法院認定金額與墮胎實際產生的必要損失不具對等性,不予採信,故判決確認轉帳行為無效,王女應返還49.9萬元並自起訴之日起依一年期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支付利息。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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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起糾紛的核心爭議是什麼,為何會鬧上法院?
核心爭議在於張男與王女因婚外情及墮胎簽下200萬元分手補償協議,並已轉帳49.9萬元。張妻認為丈夫未經同意處分共同財產,遂提告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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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法院為何認定分手補償協議與轉帳行為無效?
法院認為,該協議與轉帳均建立在婚外情基礎上,內容違背公序良俗,屬自始無效;且張男未經妻子同意,單方大額轉帳已超出家庭日常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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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最後法院如何判決,王女需要返還多少錢?
獲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定,王女須全額返還49.9萬元人民幣,並自起訴日起按一年期LPR支付利息,法院同時不採信其合理賠償的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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