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姓和陳姓男子約定各出資40萬元,引進日本知名「ete甜點」來台展店,不料受疫情影響作罷,蔡男提告要求返還40萬元出資額,法官認定雙方曾於LINE對話中合意「退還日幣」,但受日幣重貶影響,判決陳男僅需給付折合台幣25萬餘元。判決指出,蔡男與陳男於2020年間協議合夥引進日本知名「ete甜點」在台販售,雙方約定合夥資本額為新台幣80萬元,各占百分之50股份。蔡男於2020年2月間依約匯款40萬元至陳男指定帳戶,陳男則將資金兌換為日幣250萬元,全額支付給日本廠商作為授權權利金。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然而,當年爆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門市遲遲無法如期展店營運。蔡男見事業無法展開,於2023年底向陳男提出終止合夥契約,並要求陳男退還當初投入的40萬元台幣出資款,陳男雖同意退款,卻因金額與幣別爭執不下,雙方因而對簿公堂。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蔡男主張合夥事業從未開始經營,應全額退還40萬元台幣,但陳男抗辯指出,早在簽約時就已將資金換成日幣支付給日本日商,因2020年至今日幣與台幣匯差極大,若全額退還台幣40萬元對他不公平。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發現蔡男曾傳訊詢問「最後不是說那退日幣?」,陳男回覆「這個部分我退日幣給你沒問題」,蔡男隨後也表示「好,沒問題」。法官認定,兩造對於合夥事業解散後的剩餘財產,已達成「以日幣返還」的合意,依五成出資比例和起訴時日幣匯率計算,判陳男應返還25萬4千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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