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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8台人赴緬甸 人蛇集團幹部王文傑判刑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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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王文傑前年至緬甸「通達園區」,加入詐欺及人口販運集團並擔任主管,誘騙8名民眾赴泰轉運緬甸囚禁,被害人付了數十萬至數百萬元不等贖金才得以脫身,其中一名被害者支付500萬元贖金最高;新北地院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共8罪,判王男6年8月徒刑。檢警調查,這個犯罪集團是由中國及台灣人組成,王男約2024年加入,擔任集團業務推廣管理及台灣人事主管,負責在台招募、誘騙國人出境,每誘騙一人至園區即可抽取人民幣1萬元,其下屬組員誘騙一人,也能分得人民幣2千元抽成。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檢警查出,王男等人以「代購精品可賺10萬至15萬元、擔任老闆助理月薪6萬、幫忙帶寵物貓回台給12萬獎金」等虛假話術,誘騙8名國人搭機前往泰國曼谷,隨即安排車輛將人強行押解至緬甸通達園區(後移至帕魯園區)。被害人一抵達園區,護照與手機立刻被扣押,失去行動自由。園區內有持槍、電擊棒的幹部24小時巡邏管控,若業績不佳或反抗,便遭電擊、毆打。被害人被逼寫下高額借據與自願工作切結書,被迫從事電信詐騙或繼續誘騙其他國人。最終,8名被害人透過國內親友四處籌措鉅款,支付新台幣15萬至5百萬元不等賠付金後,才陸續獲釋返台報案。王男否認犯罪,辯稱自己也是被騙過去的被害人,在園區雖掛名主管,但只是照顧台灣人的生活起居、甚至幫忙保護他們脫身。不過,合議庭根據多名被害人指證、LINE對話紀錄等認定,王男確實擔任人事主管並參與分工誘騙被害人出境,斥責他侵害被害人等人身、財產權益,破壞社會信賴關係量處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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