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淡水女大生打工被下藥!色藥師滅證還涉「四大罪」遭聲押禁見

声明:本文转载自 「TVBS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大四女學生於淡水某藥局擔任藥師助理,上個月26日晚間,在店內飲用自身水壺的水時,隨後出現頭暈、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症狀,回到家後隨即斷片,事後才知遭到50歲陳姓老闆投放不明藥物,警方火速將陳男函送法辦。士林地檢署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昨日發動搜索帶回陳姓藥師,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女大生的水壺內有不明白色粉末。(圖/TVBS)女大生的水壺內有不明白色粉末。(圖/TVBS)

回顧本案,今年升上大四的女大生,平時在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擔任藥師助理,上月26日晚間,他在工作期間用水壺喝水時,感覺味道苦澀且水色呈白色混濁,隨後便感到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她拒絕陳姓老闆接送回家,獨力苦撐回家之後就瞬間斷片。

藥師稱「開玩笑」卻偷刪監視器 檢察官認有羈押必要

事後女大生回想,驚覺陳姓老闆曾開過她的水壺,懷疑遭人投放藥物,28日帶著水壺殘留液體至派出所報案。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在液體中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隨即依法聲請搜索票,上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帶回陳男,同時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男確實有投藥情事。

陳姓老闆偵詢時辯稱「對朋友開玩笑」,強調沒有不法意圖,但檢警發現他事後刪除監視器滅證。檢警昨日再度上門搜索並帶回陳姓老闆,並針對不明藥物來源、投放過程進行再次訊問,複訊後認為陳男涉嫌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傷害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