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生7日讯)一名幼儿园教师因无法控制情绪,失控用衣架打伤及捏伤一名患有自闭症的7岁男童。她今日在巴生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监禁7天。
被告是43岁的叻娜阿都,承审巴生推事茜蒂祖拜达马哈在考量被告认罪,以及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控于8月28日上午约10时,在巴生圣淘沙花园一家特殊教育中心,蓄意造成一名7岁自闭症男童受伤。
控状指出,这名同时身为5名孩子妈妈的幼教老师,当时是在怒火中烧及严重被激怒的情况下犯案,并无意伤害任何人。
然而,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3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个月监禁,或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男童父亲发现孩子左大腿、腹部、手臂及脸颊出现瘀伤,相信是遭人打伤及捏伤所致,随后通知妻子,男童母亲再向有关幼儿园查询。
场面混乱艰难失耐心
幼儿园方面告知家长,由于男童案发当天情绪失控,导致负责照顾的教师失去耐心,最终使用衣架殴打男童,男童父亲过后到警局报警。
代表被告的辩护律师阿当罗斯里求情时指出,被告育有5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其中一名也是患有自闭症的特殊孩童,被告每月收入仅1700令吉,并对本身行为深感悔恨。
他说,被告案发时面对艰难情况,男童据称经常在尿片内排便,并以粪便弄脏墙壁。案发当天中心内更有7名儿童行为活跃,导致场面一度失控。
不过,副检察司莫哈末乌再尔则促请法庭判处适当刑罚,以起警惕作用,因为被告身为一名幼师及照护者,受托负责照顾该中心的自闭症儿童。
他说,被告无法控制情绪最终导致男童受伤,案件也涉及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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