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期德法两大国正推动欧盟外交决策机制的改革,即谋求将有欧盟“外交部”之称的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的部分职能并入欧盟委员会现有部门,以强化欧盟共同外交的决策和行动效率。无独有偶,近期包括德国和法国在内的11个成员国联合致函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拉斯,提出应推动成员国减少“阻挠性否决”,更多使用“建设性弃权”。
可以说,欧盟大国谋求的外交机制改革均指向了行动效率问题,但鉴于约束否决权要动摇成员国在“高主权领域”的权力根本,其推行难度将无比艰巨。而外交机构改革问题则指向现有权力的再分配和外交运作机制流畅性问题,在欧盟共同外交政策短期内无法突破“政府间主义”框架时,技术性调整或更具实践可能。
欧盟旗帜 资料图 图源:视觉中国
2010年,欧盟根据《里斯本条约》,成立EEAS和设立欧盟外交与安全事务高级代表职位。此举旨在为欧盟创建在国际法意义上的“代理人”和专门的外交机构,从而强化其作为超国家实体在外交事务上的筹划和执行能力。当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欧盟这个执行机构“有没有腿”去办事,以及“如何发挥决策协调作用”。然而,当前的改革焦点已转变为“谁是欧盟机构的最高代表”,以便参与由成员国主导的外交决策。事实上,这一轮新的权力斗争,既源于外界对EEAS自身机构发展效率的诟病,也反映了近年来欧盟委员会在冯德莱恩强势领导下的“扩权”诉求。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