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年近60歲的陳姓男子,積欠稅、費、交通違規罰鍰等合計86萬元,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予以限制出境、出海,陳男獲知後趕緊赴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原因是他兒子為盡孝心,已規劃陪伴其出國旅遊慶生。新北分署審酌後,同意其每期繳納5萬元,並由其子書立擔保書作保,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新北分署指出,陳男除滯納健保費,名下車輛更滯欠鉅額稅、費及罰鍰,包含使用牌照稅、滯納期滿後仍使用公共道路罰鍰、公路養管費、ETC通行費、停車費等;不僅如此,他還有66筆交通違規罰鍰,包括違規停車32筆、超速29筆、闖紅燈2筆,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不遵守道路標誌指示等,總計1200餘筆,金額合計約86萬元,相關案件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新北分署於今年1月間執行陳男的薪資債權,但其任職公司及陳男均未回應,因此於8月間囑託宜蘭分署查封、拍賣陳男所有位於宜蘭縣員山鄉的持分土地,並限制其出境、出海。陳男於9月2日由其子陪同至新北分署說明,他原從事中古車買賣及維修生意,但經營不善,又投資失利,負債數百萬元,名下車輛遭債權人取走,但未辦理過戶,相關稅、費及違規紀錄均計在其身上,始會累積如此鉅額欠稅、欠費及交通違規罰鍰。陳男說他現擔任汽修工,收入尚可,已離婚,租屋在外,育有1子,生日即將在9月中旬到來,其子為盡孝心,已規劃陪伴其出國旅遊慶生,得知遭限制出境、出海,趕緊辦理分期繳納。新北分署審酌後,同意其每期繳納5萬元,並由其子書立擔保書作保後,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讓陳男與其子得以共享天倫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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