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取得台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補助資格,引發利益迴避爭議。法務部廉政署回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施行細則中明文規定,必須揭露公職人員與關係人的姓名服務機關及職稱,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而豁免。台北市長蔣萬安今(8日)受訪表示,他依照既定的程序揭露,廉政署的制式表格是範本,依照施行細則第28條,各機關可以來自行整併簡化表格。蔣萬安指出,蔣得立的申請沒有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廉政署說有揭露的義務,依據利衝法第14條,需要清楚表明身分關係以及公職身分,他依照既定的程序並在資料上清楚地表明他和蔣得立的父子關係,以及在台北市任職的公職身分,意即已完成揭露的義務。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至於外界質疑是不是一定要填廉政署制式的表格範本?蔣萬安強調,第一、它是範本;第二、依照施行細則第28條,各機關可以來自行整併簡化表格,相關的規定都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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