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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嘆「反正打不贏」算投降?不忠言論恐關7年 翁曉玲曝美軍作法:罰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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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2025年底,,內容增訂現役軍人「對敵人表示效忠」,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降敵者」提高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先前就曾表示反對,認為政院版本的量刑過重,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時至近日,她8日於臉書批評,有媒體稱她主張「降低軍人(投共)刑期 」,國安軍紀固然重要,然而軍人不是次等公民,相關法律絕不能違反憲法保與現代法治國家要求的比例原則。 陸海空軍刑法有何規範?修法增訂什麼內容? 《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增訂現役軍人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對敵人表達效忠,且足以產生軍事上不利益的犯罪類型,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對現役軍人「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的刑度,也從現行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相關預備、陰謀犯處罰。針對修法背景,國民黨說明,近年頻發生現役軍人對敵人效忠的狀況,軍人依法負有確保國家安全的忠誠義務,有必要強化法律規範。 翁曉玲為何反對行政院版本修法? 翁曉玲先前在逐條審查時表示,行政院版對「表示效忠」的刑度過重,主張改為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認為較符合比例原則。她7日在貼文中指出,現行《陸海空軍刑法》早定有「投敵罪」和「降敵罪」,且為重刑;此次院版修法主要參考美國法,增訂一款「不忠言論罪」,而這本質上屬於「表意行為」,與實際的投降、投敵等叛國行為,在犯罪性質上有所不同,因此若將量刑拉到等同「投降」,已經嚴重違反刑法應遵循的「罪刑相當原則」與比例原則, 有刑罰過重的疑慮。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認為政院版本處罰過重。(資料照,顏麟宇攝) 提高「軍人不忠言論」刑法處罰過重? 她舉例,若軍人發表或按讚支持「敵方軍事力量強大」、 「敵方的體制比我國更好」、「反正打不贏, 不要為這個爛政府賣命」等言行,目前是依違紀行為處罰,但修法卻等於要以投降罪之重罪論處,已引起法學界批評。​翁曉玲並對比美國,美國有關軍人不忠言論,最高罰3年以下,反觀政院版本動輒重判可處7年,對「特殊言論」的處罰顯然過重;再者,若法律處罰刑度過重,恐嚴重限縮法官的量刑空間,屆時可能發生如輕微貪瀆「電鍋案」般處罰失衡的荒謬現象。 ​翁曉玲質疑,民進黨政府面對法理質疑,仍用抹紅手法,將反對者扣上親中的「紅帽子」,「假國安之名」推動義和團式的政策主張,無視法治基礎,實在令人不齒;她也說喊話,修法召委是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若認為有急迫性就應儘速召開協商,而非「暗巷打人」惡意攻訐立委的合理問政。文末,翁曉玲強調,軍人不是次等公民,不該被民進黨政府恣意蹂躪;文中,她更標註「反對假國安之名行綠色恐怖之實」的標籤。​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 ‧ 幕後》比翁曉玲更致命 國民黨2026選舉「灌籃高手」被民進黨困住 ‧ 幕後》傅崐萁為管不住翁曉玲「鞠躬5秒」道歉?鄭麗文承諾庇護工廠訂單有著落 ‧ 人物》連國民黨也怕翁曉玲!負評比鄭麗文高 為何藍營壓不住「驚世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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