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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新加坡爆粗被炒 入稟稱不正當解僱追討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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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興率領遊學團期間,在新加坡用粗口辱罵當地保安。(網上影片截圖)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李卓興今年5月率領新加坡遊學團期間,在當地與保安員爭執,並以粗口辱罵對方,其後被校董會解僱。李卓興向勞資審裁處入稟稱校方在無正當理由下解僱他,向校方追討逾96萬元。

根據申索書,李卓興認為自己在無正當理由下遭解僱,而校方無給予充分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他又指校方無支付疾病津貼,並在有薪病假期間終止合約。因此,李卓興追討代通知金、7日人工補償、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涉及約96萬元。案件今日作簡易提訴,校方指李卓興在5月26日停職、6月2日被解僱。校方在李遞交病假紙前已通知其解僱決定。庭上透露校方與李卓興已私下解決,李確認不追討疾病津貼,和公積金計劃僱主供款差額。

校方拒絕和解

法官稱案件關鍵在於被告的不當行為是否嚴重得足以被即時解僱。法官引述校方將依賴5月21日交流團中「玩遊戲事件」以及5月22日「旅遊巴事件」相關影片作證物。校方代表補充在交流團結束後,校方在5月22日要求李解釋。李聲稱是為保護學生,但在旅遊巴事件中,李大聲呼喝當地保安員,反映他「身為校長好難服務我哋學校」。校方拒絕和解,案件將於12月1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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