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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保網路平台非法賣保險吸金逾7千萬 負責人判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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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8日電)金安保網路平台涉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標榜「免體檢」等吸引469人加入會員,吸金逾7593萬元。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保險法等罪,判處負責人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月、執行長5年8月。

判決指出,金安保公司負責人張姓男子、丁姓執行長等人,明知金安保非金管會核准的保險業務機構,卻在109年11月起陸續銷售「安心33專案」、「益壽年年專案」,並以「免體檢、無年齡上限、老弱殘疾皆可保」等話術包裝行銷。

金安保公司推出的專案主打會員每月繳費新台幣3600元,年費約1000至1200元,身故時將退還所有繳納款項,受益人還可領取慰問金,另繳滿36期後還可申請解約、取回繳交費用的110%,吸引469人加入會員,共收取逾7593萬元費用。

此外,金安保公司的互助契約中,明定應將會員繳納款項扣除相關費用後,提撥15%作為安定基金並存入指定帳戶,但張男未依約提撥,還偽造記載已提撥15%安定基金在財務報表上,讓不知情的會計師事務所製作不實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

張男在審理中否認犯行,辯稱「安心33專案」、「益壽年年專案」皆屬會員互助契約,不屬保險業務。但法院指出,專案雖未使用保險名稱,但依其性質及內涵判斷具備保險要件,鎖定的客戶為一般保險公司評估風險後拒絕承保的高齡族群。

法院認為,張男曾從事保險業務,具備專業知識,明知應遵循金管會規範申請經營許可後才能銷售,卻刻意使用「互助保險」詞彙作為推銷用語,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犯意甚明。

法院指出,張男、丁姓執行長未經許可販售安心33等專案,且營業規模非小、經營期間甚長,有礙保險金融市場秩序,惡性重大,依違反保險法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罪、商業會計法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帳冊罪,處張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月。丁姓執行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月。金安保網路平台則處罰金5000萬元。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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