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前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因霸凌副總代表顏慧欣、對部分同仁行為不當,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楊珍妮8日首次在懲戒法庭上表示,監察院提出的部分事證「無中生有」、「斷章取義」,希望法院釐清真相,楊的律師主張判決不予懲戒;而楊珍妮的老長官、經濟部前部長鄧振中親自出庭旁聽審理過程。

▲前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因霸凌案遭彈劾,8日親自到懲戒法院開庭。(圖/記者湯興漢攝)
財政部前部長女兒顏慧欣2026年2月請辭不久病逝後,獲頒行政院一等功勳獎章,隨後卻傳出她生前因力主爭取加入多邊貿易協定CPTPP,在經貿辦遭到打壓,行政院調查霸凌案成立,楊珍妮被總統發布免職令,監察院在7月通過彈劾,楊珍妮因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另對同仁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行政監督違失情節重大,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楊珍妮8日在3名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她表示自己只被監察院約談一次,就被認定六項霸凌,其中幾件是行政院認定不成立的指控,看過監察院的證據發現有的是「關係人」不知為何無中生有的事情,有的是對辦公運作不瞭解的誤會。
楊珍妮表示,監察院對行政院的調查報告只引用了幾句,就斷章取義,連她被指在國貿局任職的2014年到2019年期間,對同仁所說的話,都不是她平常會用的言語,「如果我有做錯的地方我願意接受處罰,如果我沒有做過、說過,不應因為媒體傳言、網路聲量而受到社會各界責難汙衊。」
懲戒法院首次開庭,聽取監察院與楊珍妮雙方主要說法後,法官首先釐清本案程序問題,因為已經沒有任何監察委員,但監察院在訴訟書狀上仍寫著代表監委討論過的「核閱意見」,似乎與監察院現行運作不符,希望已經被合法授權代理監察院的訴訟代表研究後續法律問題。
法官同時曉諭,行政監督有時候是及時達到一定目的的手段,希望監察院與楊珍妮雙方能做功課,研究行政監督到什麼樣的程度,會達到構成職場霸凌的界線,全案預計兩個月後視雙方書狀往來情形再定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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