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林姓男子今天凌晨開車行經台中中區一處路口,撞上過馬路的陳姓護理師,林男肇事後未停車,更折返再次輾過陳女逃逸,案經警方將林男送辦,檢方訊後依殺人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但未禁見。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晚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與必要,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檢警查出,擔任護理師的陳女,8日凌晨1時10分下班時,步行穿越中區柳川東路,27歲林男開車自民權路左轉柳川東路往民族路方向行駛,撞上陳女。
陳女遭撞後倒地,但林男肇事後未停車,續往前行駛至民族路口迴轉後,折返沿柳川東路行駛再次碰撞陳女並予以輾壓後駛離現場,陳女經送醫後傷重不治。
警方獲報後,循線將林男查緝到案,經查他未涉酒、毒駕;林男開車二次撞擊部分涉嫌刑法殺人、肇事逃逸等罪,警詢後被依法送辦。
全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以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編輯:楊昭彥)1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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